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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委提出要进一步形成理论学习新高潮

1998-07-10 来源:光明日报 朱伟光 我有话说

本报哈尔滨7月9日电(记者朱伟光)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》发表后,黑龙江省委学习中心组迅速组织学习,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通知精神,进一步增强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自觉性和紧迫感,努力形成学习的新高潮。

黑龙江省委提出:要认真学习、迅速传达贯彻通知精神,要在各地方和部门党委(党组)的统一领导下,以企业、农村、机关、学校、科研院所、街道、部队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,迅速组织党员干部传达贯彻中央《通知》精神。各级党委(党组)学习中心组要在近期安排一次集中学习。要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,坚持“一级抓一级,一级带一级”,特别是各级班子的“班长”,是领导学习的第一责任人。学习要注重实际效果,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有针对性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。

该省要求完善制度,使理论学习经常化、规范化。要结合本地、本部门、本单位的实际,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,坚持全面系统学习与专题重点学习相结合、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分散学习相结合、领导干部率先学习与一般党员普遍学习相结合、加强理论学习与做好日常工作相结合,确定长远的学习规划和近期学习活动方案。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脱产进修制度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、在职自学制度、理论学习考核制度,把干部理论学习纳入制度化的轨道,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,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。为了更好地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邓小平理论学习情况,省委决定建立报告制度,各市地党委和省直党委(党组)要定期向省委报告学习情况。

从本省实际出发,黑龙江提出当前要突出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。一是努力运用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、基本观点、基本方法,正确认识和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,研究和解决本地区、本单位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。二是要把理论学习同加强党性锻炼,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,增强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,形成聚精会神求发展,一心一意为人民的良好风气。在上半年对市地和省直各单位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基础上,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学习十五大精神经验交流会,总结经验,推广典型,展示学习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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